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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师七十五团城镇基础设施供热改扩建项目 -燃煤锅炉

来源: 次 | 更新时间: 2024-01-05 20:08:5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第四师七十五团城镇基础设施供热改扩建项目-燃煤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公示日期:自2024年1月5日起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第四师七十五团城镇基础设施供热改扩建项目-燃煤锅炉

项目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五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仇工

联系电话:   座机:0999-8192873        手机:18670018831

第四师七十五团城镇基础设施供热改扩建项目-燃煤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71fccbbd93c89397d821d8e23c9d10cd.pdf (5.81 MB)
验收意见.pdf
54f4617c21936d338e39f64f0f90d6df.pdf (1.27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