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那拉提旅游景区基础设施(那拉提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水质
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报告公示。
公示日期:2020.12.4—2020.12.31(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新疆那拉提旅游景区基础设施(那拉提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水质
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那拉提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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