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正元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烘干塔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公示日期:2020.5.11—2020.6.5(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正元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烘干塔项目建设单位:霍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正元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婧
联系电话: 座机:0999-8192873 手机:17699991581
附件二: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正元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烘干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