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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巩留县集中供热二期工程

来源: 次 | 更新时间: 2017-11-27 11:05:1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巩留县集中供热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公示日期:2017.11.27—2017.12.22(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巩留县集中供热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巩留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座机:0999-8192873        
2017-001.巩留县集中供热.pdf
4dca4f9e9e847c5ea22f37f4f912e397.pdf (6.19 MB)
验收意见扫描件.pdf
c1a1b4e356e89bcbda47f6dd15e22bad.pdf (2.91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