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
CMA证书
室内环境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六十二团金边镇污水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公示日期:2022.09.05—2022.09.30(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工程检测客服
环境检测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