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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第四师71团城镇基础设施供热工程建设项目

来源: 次 | 更新时间: 2024-01-17 18:13:46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第四师71团城镇基础设施供热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公示日期:2024.1.17—2024.2.17(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第四师71团城镇基础设施供热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第四师七十一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汪玲
联系电话:   座机:0999-8192873        手机:15609991552
第四师71团城镇基础设施供热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监测报告.doc
accffc5ad1252466ef00d65e81e3fd9b.doc (23.31 MB)
71团验收意见.pdf
86fc67e00314d3debbe7b15d50215013.pdf (1.48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