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高级中学以西、塔城街以东、阿克苏路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高级中学以西、塔城街以东、阿克苏路以南地块由农用地(林地)变更为住宅用地,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现场调查、问询及地块历史资料收集,可知:调查地块位于奎屯市高级中学以西、塔城街以东、阿克苏路以南,占地面积 3.222万m2。该土地未开发利用之前为原始地貌(戈壁滩),1998年为林地,目前有沙枣、杨树、大叶白蜡、白榆,前后种植过大叶榆、白杨、垂榆、紫叶稠李、槭树、黄金树、水蜡、复叶槭、云杉、海棠、榆树、五角枫、山杏、复叶槭等树种,还种植了部分萱草。地块地类为农用地(林地)。本地块土地所有权为国有,权属单位为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公示内容:奎屯市高级中学以西、塔城街以东、阿克苏路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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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