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霍城县2024-11号宗地由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中建制镇转为居住用地,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现场调查、问询及地块历史资料收集,可知:霍城县2024-11号宗地位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朝阳南路以东、一中路以北,四至范围为:北至西迪路、东至团结南路、南至一中路、西至朝阳南路。本次调查地块面积102249.64m
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80.87295,北纬44.042417。根据现场调查及采样分析,本地块土壤各项污染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未出现超标现象。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监测结果分析,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进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按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利用,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此可以结束。
公示内容:霍城县2024-11号宗地土壤调查报告、霍城县2024-11号宗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