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现将巩留县八方建材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巩留县八方建材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项目
委托单位:巩留县八方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塔斯托别乡伊勒格代村三组江阿买里路8号
公示内容:巩留县八方建材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26.1.5—2026.1.30(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汪玲
联系电话: 座机:0999-8192873 手机:1560999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