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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挂2026-05号特克斯县九宫新城经四路以东纬四路以南住宅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来源: 次 | 更新时间: 2026-03-12 17:02:00
特挂2026-05号特克斯县九宫新城经四路以东纬四路以南住宅项目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该地块历史用地为农用地中的水浇地、乔木林地、农村道路、沟渠,建设用地中的建制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特挂2026-05号特克斯县九宫新城经四路以东纬四路以南住宅项目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特挂2026-05号特克斯县九宫新城经四路以东纬四路以南住宅项目地块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九宫新城经四路以东纬四路以南,四至范围为:东至道路、南至空地、西至道路、北至道路。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34288.63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870479,北纬43.223669。该地块历史用地为农用地中水浇地、有林地、乔木林地、沟渠、果园,规划为居住用地。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信息的分析,本地块内历史上未开展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历史和现状均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地下输送管、储存池或渗坑,现状和历史上均未作为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等生产活动,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等污染情形。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建设,土壤、地下水等无污染、破坏等情况,地块周围区域不会对本调查地块土壤产生不利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一住两公”等土壤污染防治文件要求,该地块可用于居住用地。
公示内容:特挂2026-05号特克斯县九宫新城经四路以东纬四路以南住宅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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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挂2026-05号特克斯县九宫新城经四路以东纬四路以南住宅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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