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伊宁市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地块原为城市、工业用地,该地块用地规划为居住用地,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现场调查及采样分析,本地块土壤各项污染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未出现超标现象;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所有检出项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 Ⅲ 类标准。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监测结果分析,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进一步的详细采样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按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利用,第二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此可以结束。
公示内容:伊宁市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地块土壤调查报告、伊宁市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汪玲
联系电话: 座机:0999-8192873 手机:15609991552